信访说明
1
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2
请勿发表造谣、诽谤他人的言论和内容,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3
请勿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、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消息。
4
与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职责无关的事项,建议您向有权部门反映。
5
为推进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,请您在首次提交信访事项前完成实名认证。
6
请您按照我局网上信访引导程序认真、准确回答后续内容。
我已认真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内容。
开始信访
信访查询